2018年11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京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各级工商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现就工商联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知如下。
一、深入领会精神实质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围绕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出系列新论断、新思想、新举措,给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了“定心丸”,提供了“原动力”。总书记重要讲话政治站位高远,立场态度鲜明,思想内涵深邃,政策举措务实,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回答了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思想疑虑,提出了解决民营企业面临困难的具体要求和举措,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坚定不移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工商联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和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切实学深悟透。要把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10月20日给“万企帮万村”受表彰民营企业家的回信以及促进两个健康的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学,不断拓展学习深度。要将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统筹部署,作为民营企业家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到基层,入脑入心。各级工商联干部要准确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深刻内涵,切实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二、广泛开展宣讲宣传活动
总书记重要讲话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极强,为民营经济发展和工商联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工商联要抓紧研究制定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在各地深入开展。要结合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宣讲,各级工商联领导干部和所属商会负责人要带头宣讲,着重宣讲总书记重要讲话提出的重要论断、鲜明立场和重大举措。要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指导和支持,通过组织民营企业家先进事迹巡讲、举办成就展览、开展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自有媒体和所属“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民营企业家对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宣传各地工商联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反映各级工商联干部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凝聚起民营企业家、工商联干部干事创业、再立新功的强大力量。
三、着力加强正向舆论引导
总书记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社会上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给予了坚决回应,再次重申“三个没有变”,铿锵有力、正本清源,为民营企业家扫除了心头雾霾,消除了疑虑。各级工商联要继续密切关注企业家思想动态,积极回应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关心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帮助他们解疑释惑。要及时传递中央精神,正确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引导民营企业家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认清形势、正视困难、稳定预期、坚定信心;要坚持用先进典型说话,引导企业家珍视自身社会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要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说话,引导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对一些社会非议和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和错误说法,各级工商联要做到敢于亮剑、坚决驳斥,及时澄清,厘清认识,对情况比较复杂的敏感问题,要慎重把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创新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总书记要求工商联深入民营企业了解情况,积极反映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各级工商联要围绕服务促进两个健康,深入基层和企业,倾听企业诉求,通过报送调研报告、参与政策制定意见征询、提交提案议案、加强社情民意和日常信息报送等方式,及时反映企业现实困难和企业家合理诉求,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增强企业家政策获得感。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努力推动政企沟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主动创新服务方式,善于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信息、人才、法律等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普遍遇到的创新难、融资难、维权难等突出问题。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要整合资源、内部挖潜,依托会员和龙头企业搭建特色服务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推动会员企业高质量发展。
五、精心谋划明年重点工作
总书记重要讲话就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出6项重要政策举措。这既是破解当前民营企业发展难题的当务之急,也是促进民营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各地工商联要对标6大举措要求,利用执委会等多种场合,研究谋划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举措。
各省级工商联、副省级城市工商联要将学习宣传情况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直属商会要及时将学习贯彻情况报全国工商联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