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近期,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司发通〔2020〕83号),其中工商联系统有5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名个人获得2020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分别为江苏省如皋市涉企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安徽省滁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山东省龙口市芦头镇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民营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甘肃古浪县土门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山西省广东商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苏丽平、辽宁省抚顺市人民调解中心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卫东、江苏省常熟市汽车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周永良、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商会商务人民调解委员会李海庭调解工作室主任李海庭、福建省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董加余。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与最高法、司法部、人社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各级工商联秉持“内行人管行内事、商人纠纷商会解”的理念,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商会调解组织规模、工作队伍、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推动了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目前工商联系统共有各类商会调解组织2059个,调解员9724名,工作人员420名,2018年以来调解纠纷65285件,商会调解实现了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