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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7-23   来源: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5031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流动人员档案管理、人才培训、人才交流、人才测评、科技成果评价等职能。因单位发展需要,经报全国工商联批准,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公开招聘3名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热爱并愿长期从事所应聘的岗位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四)2018年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非委培),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京外生源符合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不超过27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年龄条件。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要求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8年应届生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qlrc2018@1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请填写:学校+姓名+生源地+应聘岗位(例如:北京大学+张三+河北+文秘)。

咨询电话:64065580。本单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24:00。

(二)资格审查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我中心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关键信息填写不全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笔试和面试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复审合格者参加我单位统一组织的笔试。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宜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笔试成绩未排在前五名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本人主动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的不再递补。

1.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考察:我单位派专人到应聘者所在学校考察其学习生活表现,同时查阅个人档案。

3.公示: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全国工商联机关网站和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备案

公示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报中央组织部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

待备案通过后,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持就业报到证正式报到后,人才中心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转正手续,并按要求为非京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3

       附件下载: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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